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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狩猎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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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长,这套枪法名为轮回,一共有十四招,每一招的威力都不同,后面招式的威力不断的增强,但难度也是不断的增大......”凌峰将轮回枪法交给凌天明,同时给他详细的解说着这套枪法的特点。

    当凌天明接过那叠纸张,看着上面一招一式的图画,以及旁边独到的解说的时候,眼中顿时精光闪耀,就好像看到了无上之宝一般。

    凌宇翔对于枪法可是行家,在长枪上面研究了三十多年,当他看到这套轮回枪法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惊喜之色。凌峰为了让大家更清晰的理解轮回枪法的精髓,专门到宽大的练武场上在所有人面前从到尾演示了一遍。

    虽然凌峰并没有灌输进内劲,但每一招产生的威力依然将所有人惊的目瞪口呆。轮回枪法的精髓就在一个“快”字,凌峰在练武场上手握长枪,从第一招开始,往后每一招都是越来越快,到最后大家只觉得凌峰手中的枪影越来越模糊,甚至让人产生一种错觉,长枪抖动的速度在逐渐的减慢一般。

    当凌峰施展完最后一招停下来的时候,虽然大家依然瞪大了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但所有人的脑海中都还没有从那种震撼中清醒过来。

    所有人全都好像被时间静止了一般,站在原地动也不动。过了片刻,所有人才长舒一口气从无比震撼的状态下恢复过来。

    凌峰也明显的感觉到被火阳神功改造过的身体有着截然不同的感觉,

    凌天明向着凌峰走过来,“小峰啊,刚才最后那几招你使得太快了大家都没看清,你能不能慢一点,让大家看的仔细一点。”

    凌峰微笑道:“族长,这套轮回枪法的精髓本来就是一个‘快’字,只要大家一招一式的循序渐进的练习这套枪法,应该不会太困难。”

    虽然在场的每个人看到这般精妙绝伦的枪法,都非常的渴望自己能够学到手,但一想到自己与凌峰的差距,都显得有些不自信了。可是他们知道要想让整个凌家庄以后不受欺负只有让庄子里的男人变得更加强大才可以。

    在这里的人没有哪一天是觉得过的安稳的,常年来,山贼横行,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强大才能保护身边的每个人。

    自此,凌峰每天的白天给大家指点枪法,晚上回到自己的屋子里面修炼火阳神功。

    清晨,天刚刚蒙蒙亮,凌峰背着一柄大砍刀就走出了院落。今天是他第一次跟随狩猎队伍进入白马山打猎。此时练武场上已经有了十几个人在那里等待着,每个人都拿着砍刀或者长枪之类的武器。狩猎队伍的人还没有到齐,大家拿着长枪都还在练习着轮回枪法,或者打磨着力气。

    凌峰看到大家在等待的时候都不忘训练,“有危机感才能催人奋进啊!”

    其他人看到凌峰的到来,都非常客气的和他打招呼,虽然凌宇翔依然是庄子里的枪棒教头,但凌峰在大家心中的地位却要比凌宇翔还要高了,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凌峰能够轻易的将凌宇翔打败。

    二十多人的狩猎队伍一起向白马山里出发。

    “小峰,第一次进入白马山吧,你受伤忘记了以前的事情,我们就是在白马山的深山里边发现你的。当时你躺在一辆样式独特的四轮车子里面,当时因为下着大雨,我们只把你抬了回来,那辆车也没来得及管。过了几天我们打算把车弄到庄子里,但发现那车实在太沉,而且山林中的路也不好走,大家实在是不好抬。”凌武边走边向凌峰说道。

    而凌峰也只记得当时自己受伤太重,落到树林后就晕过去了,自己是怎么到达凌家庄的还真不知道。

    “不知那辆超级跑车成什么样了?几顿重的超级跑车,怎么可能说抬就能抬动呢,而且山中道路崎岖。白马山中根本就没有路,一些羊肠小路都是这些年来附近的村民们进山打猎走了出来的。”

    白马山内山连山,岭连岭,而且里面高大的树木非常的繁密,故此山中鸟兽颇多。但白马山附近的山民进山打猎却很少有人会深入到中心地带,一般情况下也都只在外围捕猎一些野猪,野鸡之类的,凶猛的野兽都是在白马山的深处。大家都知道只有捕猎到大型的野兽才能卖到更高的价钱,才能给村庄带来更高的收入,但里面的虎、豹、群狼这类凶猛的野兽却不是这些上半天练刀枪,下半天就换成锄头的山民可以轻易对付的。

    即使有时碰上一头健硕的野猪,如果野猪非常狡猾,誓死抵抗,狩猎队伍里依然不免有人受伤。山中野猪不似家养的那般每日只呆在猪圈里吃饱了睡,睡足了吃,他们也需要不停地寻找食物,不停地躲避大形野兽的追杀,由此野猪身上的肌肉筋骨力量要比家养的大很多。

    偶尔也会碰上一两只大形的野兽,但那时也是打猎的人出现伤亡的时候。

    二十多人手里拿着武器在山林里面行走着,凌峰站在队伍的外围,注视着周围的一切,白马山里面虽然没有特别高大的山脉,但超过百年的大树却是非常的多,而且还会经常看到超过百米左右的小山。上面奇形怪状的岩石显得很是特异。

    突然,凌峰感觉到旁边一棵大树后面有着异常的动静,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身材硕大的野猪,脑袋和半截身子被大树挡住了,只看到一个白花花的大屁股和一条白色的尾巴隐约中从草丛中露出来。

    “这头野猪的警惕性很强,竟然懂得隐蔽自己的身体。”

    凌峰两只手中白光一闪,出现两把飞刀,“噗!”飞刀瞬间刺过去,白色的刀身狠狠的刺进野猪的屁股里面。

    躲在大树后面的野猪一声惨叫,身体猛的蹿了出来,一道白色的寒光瞬间刺进了猪头内。肥大的野猪的身体在地上不断的乱叫、翻滚。

    “厉害!”

    其他人不由得对凌峰赞叹道。大家以前也曾经常打到过野猪回村庄,但却没有这般容易。旁边凌武等人刚刚察觉到这边异常的动静,就看到一只近两米长一米高的野猪头上和屁股上分别插着一把飞刀。

    旁边一个身材瘦弱的年轻人手中的长枪在半空中荡起一阵狂风,勇猛的横砸在野猪的头颅上。

    “啪!”

    肥大的野猪就好像一颗炮弹一般横飞出去两米多远,将地上的草丛压倒一片,倒在地上口中流出血水,气绝身亡。

    “好样的。”

    凌武对着这个也是今天刚刚加入狩猎队伍的青年欣赏的赞扬道,其他人都也对他刚才迅速的出手投去赞许的目光。他叫凌云霜,是族长凌天明收养的孩子。凌云霜第一次进入狩猎队进山打猎,心中非常的激动、兴奋,刚刚进入白马山的时候,他的两只眼睛就在不停的向四周看去,看看哪里会藏有猎物。时刻做好战斗准备的凌云霜刚一眼看清身边的动静,毫不犹豫的将长枪挥劈出去。

    此刻受到大家的赞许,更重要的是,他心中最崇拜的高手凌峰对他相当的满意,连他都有些佩服自己刚才的反应如此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