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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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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王维与王之涣的关系并不密切,不过这并不妨碍王维小小的帮王之涣一下,于是他愈发真诚的对王之涣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为季凌兄送上一份程仪吧。()..♠”

    王之涣见王维语气确实真诚,况且他白身一个,也没什么可以被图谋的地方,所以犹豫一下后便点头答应了,说句实话,他确实囊中羞涩,否则以他的xing子,断然不会参加这种商人邀请的宴会的。

    这个时候不少诗人都纷纷写出自己的作品,希望可以得到王维的欣赏,恍然间,王维才发现,自己似乎在不经意间真的变成了大人物,因为以前的自己,也是通过写诗,希望得到权贵们的欣赏,从此青云直上。

    想到此,王维不由佩服王之涣的人品,若是别人看到王维这么欣赏他的诗,肯定就顺势与王维攀交情、打蛇随棍上了,而王之涣最后的选择,却是离开长安去凉州,可见他确实是个宁直不弯的人。

    不得不说,这样xing格的人,虽然值得敬佩,却总是比较难混的。

    而其余诗人写出来的诗,都要比王之涣的稍逊一筹,就算是号称“七绝圣手”的王昌龄,现在也还稍显稚嫩,也就李颀写的一首《赠王维》质量还算上乘。

    既然李颀写了这么一首,王维当然也要以诗回礼,这也算是作为诗人的交往方式了。

    王维见李颀身穿简素道袍,略显仙风道骨的模样,不由想起了李颀好像比较喜欢炼丹,还炼出一些赠给王维过,只是王维不信丹药那一套,所以根本不会去服用。

    但王维向来善于迎合别人,使得别人对他观感不错,这样一来,他的人缘就越来越好,于是他想了一下,就提笔写下一首《赠李颀》——闻君饵丹砂,甚有好颜se。不知从今去,几时生羽翼。王母翳华芝,望尔昆仑侧。文螭从赤豹,万里方一息。悲哉世上人,甘此膻腥食。

    这首诗字面上的意思便是:听说你常吃丹药,有着很不错的气se啊,就是不知道你从现在开始,什么时候能长出翅膀呢?王母娘娘收起了灵芝,在昆仑山那头盼你过去呀。有文彩的螭龙跟随着赤毛黑斑的赤豹,那些仙兽啊,走上万里才会停一下。()世间的人们都却甘愿去享受这些荤腥的食物,真是可悲啊,

    这首诗表面上就是赞赏李颀的炼丹修道的潇洒,并怀着一种美好的期盼,希望他可以修道成功,最终成仙,最后还讽刺了一下凡夫俗子,又将李颀捧高了一下。

    李颀看了这首诗后,自然非常喜欢,他自从信了道教之后,就一直比较虔诚,王维的这首诗可谓搔中了他的痒处,一时间觉得王维就是他的知己,是真的值得结交的好朋友。

    不过李颀却没看出王维这诗中包含的一丝恶趣味,那两句“不知从今去,几时生羽翼。王母翳华芝,望尔昆仑侧。”似乎是在祝愿李颀早ri修道有成,可用现在的观点来看,分明是诅咒李颀早点吃丹药吃死……

    这也不算诅咒了,而是事实,古代的这些丹药本就包含了各种有毒的重金属,不知有多少人被丹药毒死,对外自然号称得道成仙了,实际是驾鹤西去了……

    不过王维并不会去做这种让李颀心里不爽的事情,他并非那种忠言逆耳式的朋友,或者说,李颀与他的关系,还没有密切到让他去提醒李颀的地步。

    而且王维对别人自己的选择,说好听点是一直比较尊重,说难听点就是别人如何关他屁事,以前他还劝过崔颢在女se上节制一些,或者说在玩女人时别那么高调,可惜崔颢一直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到最后王维便懒得管了。

    其实人就是这样,对于王维这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十分赞赏,对于那种希望自己好的忠言逆耳式的朋友,却总是觉得厌烦,认为他们太过严苛,唯有到后悔的时候,才明白谁才是真正的朋友。

    一行人又互相敬酒之后,才意犹未尽的离去,与王维这种xing格不错的诗人交谈起来,还是比较融洽的,即使无法得到王维的提携,但能够与王维混个眼熟,说出去也是一种荣耀。

    不少诗人其实非常羡慕崔颢、卢象能够与王维、韦陟、崔宗之这种有了官身的人结交,看起来关系还那么好,这样一来的话,他们以后的前途肯定就不用愁了。

    但是羡慕也没用,谁让崔颢、卢象本就是王维、崔宗之的同窗呢,其中韦陟认定的朋友,也就只有王维一个而已,若不是王维作为纽带,他怎么可能接纳其他人,不过现在,他与崔宗之的关系比较不错,也许是因为出身相似,也许是因为崔宗之在与他斗嘴时总是能够不落下风。

    宴会结束时,王维终于说自己近期会回乡一趟,所以这顿饭也算是践行饭了,几人也表示理解,毕竟已经背井离乡这么多年,如今到了衣锦还乡的时候,自然要回去一趟。

    崔颢、卢象这两位才华不错的诗人,还按照诗人的方式,写了两首送别诗,王维看了看,可惜不是记忆中的名篇名作。

    这倒也十分正常,历史上的诗歌有那么多,除了因为意外而散佚的,能够留下来的都是经过大浪淘沙的,可以说是经典之中的经典,也只有王维这种开了挂的诗人,才能保证自己“写”出来的诗,都是经典。

    之后几人泡个温泉之后,又在酒楼玩纸牌玩到了傍晚,当然是有彩头的,要不然就没意思了,到最后也是互有输赢。

    离开时,崔颢依旧雷打不动的在这酒楼过夜,难得来一次这胡人的酒楼,怎么能不玩一玩胡姬?

    王维又在长安陪了崔璎珞几ri,便拿起防身的利剑、官服、鱼袋等证明自己身份的事物,以及各种衣物行礼等,终于踏上了回乡的路。

    为了能够更快的到家,王维的一切都从简,平ri里的穿着倒像是个游侠了,因为他觉得穿上官服未免太招摇,如今他的名声,也算是从长安传出去了,谁都知道王维这个诗才让人惊艳的年轻人,还考中了进士。

    前途看起来如此远大的年轻人,那些地方官自然也要拉拉关系,说不定以后还会用到对方呢,官场上人脉实在太重要了,人脉强大的人,做起事来都事半功倍,反而那些能力强,但交际不行的官员,一辈子就只能当个小官。

    至于马匹,王维当然也不会选择金仙公主所送的汗血宝马,那太过引人注意了,这个时代看起来很美好,实际上有的地方都很乱,保不准路上遇到什么强盗土匪,若不是王维急着回乡的话,一定会带上几个护卫的。

    不过王维现在的这匹马,自然比他来这长安时的要好多了,速度虽然不快,但耐力不错,可以保证王维持续赶路。

    一人一剑一马,就这样出了长安城,回首一望,不少相熟的人都在城门口相送,朝霞满天,在晨曦的照耀下,极具古风的城池就这样渐渐远去。

    王维有种莫名的感慨萦绕在心头,他忽然觉得这样的画面充满了诗意,可惜自己并非因为贬官而离去,否则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可以酝酿出一首包含着各种愤懑的诗歌,这种只要牢sao发的好的诗,其实也挺容易名垂千古的。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内力、武功,但王维依旧觉得现在的自己很有独行剑客的风范,他觉得自己的打斗能力应该还是比较强的,怎么说也是自幼学习杀人剑术的人,还曾一人一剑杀退狼群,现在想想,王维都有些佩服自己当时的脑袋一热的行为。

    当初因此而结识贺知章,也算是王维的幸运了,因为贺知章的名气很大,而他说欣赏王维,就一下子增加了王维的名气,还特意设宴让王维展示自己的才华,不得不说,这个世上有才华的人很多,但能够拥有展示才华的舞台的人,却很少。

    增加名气的作用对科举来说自然不用说,能够中进士的,自身的实力是一方面,人脉是另一方面,还有一方面自然就是名气了,只有三者完全具备的人,才可以稳中进士,所以说贺知章对王维的作用很重要。

    俗语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维行了一个上午的路程后,天空中就下起了稀稀落落的小雨,还好这早的雨不似夏ri那般奔放,偶尔沐浴在小雨中前行,却也别有一番韵味。

    在路边恰巧又遇到一个牧童,王维很随意的问他何处有最近的酒家,毕竟这雨好像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如果再大一些,在雨中行路就是诗意,而是犯傻了,牧童向一个村落一指,说是杏花村。

    王维不由一怔,忽然想起杜牧的一首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yu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不过此刻却不是清明时节,否则自己的这番遭遇,倒是很像那位“赢得青楼薄幸名”的浪子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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