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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崇文门兄弟话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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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如朝云无觅处。”

    和敬脸色潮红,浑身慵懒的如同被人抽去骨头一般,拥着粉红色的被子,斜靠在暗红色金丝鸳鸯戏水迎枕上,双眸迷离。

    桌子上两盏红烛已将燃尽,恹恹的燃烧着,烛泪堆溅,烛火跳动,不时啪的一声炸起一个烛花,衬的这温暖的室内益发安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幽香夹杂着汗臭的味道,混合纠缠,仿佛在诉说着不久前的那几场疯狂而又“惨烈”的大战。

    而一旦想到这样的大战再一次不知何时,笑容便从和敬的脸上缓缓敛去,秀眉微蹙,眼神中渐渐浮起一丝淡淡的忧虑。

    后门的方向,隐隐传来几声狗吠,叫不几声,便戛然而止,像是有人突然捂住了它们的嘴巴似的。

    “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秘密吧?我这胆子可真够大的……”和敬轻轻的叹息一声,喃喃的说道:“魏佳氏估计不会善罢甘休,和珅啊和珅,你可得活着回来啊!”

    伍弥氏等人本来要一直送着出城的,被和珅硬拦了回去。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和珅相信,如果他不阻止,伍弥氏她们能一直送到德州去。

    “福宝,想什么呢?”已经出了城,琳达带领着从健锐营挑选出来的一百名士兵早早的就等在城外,此刻正在跟和珅说话。郑彩蝶没心思去看和珅,而是用马鞭轻轻敲了敲明显有些发怔的和琳。

    “呃,”和琳身子一震,见郑彩蝶笑眯眯的看自己,俊脸一红,白她一眼:“还能想什么?我在想什么时候能像大哥那样威风就好了!”

    “是吗?”郑彩蝶脸上写满了不相信,瞥一眼和琳手里拿着的一只暗红色黑丝线脚香包,狡黠笑着说道:“引娣姑娘给你绣的这香包可真好看,针脚又细又密,比起给和大哥的那个还要用心似的。”

    香包挂在腰间,听郑彩蝶这么一说,和琳被蝎子蛰了似的松开手,许是觉得突兀,抬手整了整被风吹乱的袍子,一提缰绳,策马往前行去,丢下一句:“你倒细心,有这心思,还是琢磨琢磨过些日子回了家怎么帮你父亲吧,兵凶战乱,能帮你们打败莽匪还行,万一……我可不想这么早就马革裹尸。”

    “你——”郑彩蝶一嘟嘴,“一提引娣就翻脸,小气鬼!”声音小的只能自己听见,接着一笑,暗暗道:“你先给我得意着,等你跟着我回了暹罗看我怎么收拾你!”

    此刻和珅跟明瑞与琳达已经见过了礼,明瑞用手指了指身后一色身穿皮甲骑在马背上威风凛凛的汉子,笑道:“想不到琳达公主眼光还挺厉害,健锐营厉害的汉子差不多都被她挑尽了,现在你这统领过过目,看看如何?”

    随着明瑞朗声的话语,马背上的汉子们胳膊横胸,高喝一声:“见过统领大人!”声震如雷,气势如虹,震的路上早起的行人纷纷侧目,搞不清这一队杀气凛凛的人马究竟是做什么的,忙着打听不提。

    和珅见这些兵士皆是二三十岁左右精壮彪悍的汉子,尤其双目个个炯炯有神,显见琳达是用了心挑选的,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淡淡说道:“免礼吧!万岁爷天威浩荡,兄弟不才,选我做了你们的统领,是我的运气,更是你们的运气。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见本大人长相秀气,恐怕有些不服气,没关系,先把这股不服气压在心里边儿,咱们来日方长。至于别的,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京师龙蛇混杂,能够选入健锐营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背景,而能够被选到这里的,或者背景更是通天。我不管你们是什么背景,到了这里,就要听我的,忠于万岁爷,忠于我,这是你们应该做的,顺着这个想头,即使做了错事,我也不罪。若是三心二意,两面三刀,背后给老子使绊子,哼……”说到这里和珅猛然一变脸,眼锋如刀,从眼前这些汉子的身上依次扫过,用比清晨冷风还要冰寒数倍的语气森然说道:“别怪没事先提醒,老子杀人,可从来没有手软过!”

    和珅后世是大公司的领导,不缺乏御下的能力。不过,首次面对着一帮子丘八,他却没有什么经验,只能先将丑话说到头里,不求一下子就折服这帮人,能让他们有些惧怕就行。毕竟,从穿越至今,他杀的人确实不少了,尤其是这一回连一贯作威作福的俄国人都宰了一个,更是让他的名头达到了顶峰,在一众公子哥中,名声隐隐有超过福康安的趋势。他相信,这些人即使再有背景,恐怕也不敢拿脑袋跟自己开玩笑。

    果然,随着他的话声落地,那些原本有些不屑神色的汉子顿时正容,而本来一脸崇敬的,多了些狂热之色,可见他短短的一段话,还是起到了该有的作用。

    见状和珅心中甚慰,缓和了脸色继续说道:“狙击枪你们应该都见识过了,那是我和琳达公主共同造出来的,威力如何,你们应该心里清楚。将你们挑了来,就是要成立一个人手一只狙击枪,人人可以远程狙杀敌方将领,可以深入敌后执行暗杀任务,关键时刻,可以决定战局的精悍部队。你们与大清以往所有的部队都不同,是精英之中的精英。所以,我会严格要求你们,你们自己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力争真正成为枪口所指,所向披靡的精英,所有敢于侵犯我大清天威之人,都要有承受你们怒火的觉悟——你们就是地狱的幽魂,索命的无常,大清的捍卫者!有没有信心?”

    “有!”众人被和珅鼓动的热血沸腾,齐刷刷的怒喝一声。和珅却好像还不满意,大喝一声:“没吃饭吗?老子听不到!”

    “有——”这一次,众人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嘶吼着嚷了出来,整齐划一的声音爆响,如同凭空响起一道炸雷。

    “很好,”和珅提高声音,“欢迎你们加入地狱幽灵部队,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地狱幽灵的一员,为我而战,为皇帝而战,为大清而战!”

    “誓死效忠大人,誓死效忠万岁,誓死效忠大清!”一名汉子高声喝道,随着他的声音,众人齐声大喝:“誓死效忠大人,誓死效忠万岁,誓死效忠大清!”声震云霄,风云变色,天地都被这一百个人雄浑的声音震动,东方一抹乌云散去,旭日东升,霞光万道,沐浴在金光之中,一行人若天神下凡,威不可挡!

    被其气势所摄,路上行人开始有人噗通跪倒,接着如同多米诺骨牌,一个又一个的人跪倒在地,到最后所有的行人都跪倒在地,就连守城的兵士都不例外。这里是崇文门,虽是早晨,行人依旧如织,行人止步,自发跪地的场景着实震撼人心。

    和珅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景,暗道一声民心可用,索性再拍乾隆一记马屁,扯着嗓子高声喊道:“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大清万岁万岁万万岁!”果然,随着他一声高喊,人们也跟着他喊了起来,开头还稀稀拉拉,渐渐齐整,引无数人加入进来,汇聚成一道洪流,气势之壮,简直要传到紫禁城去。

    “好样的善宝,难怪万岁爷跟叔父都喜欢你,果然有些本事。”明瑞看和珅的眼中颇有些艳羡之色。虽然他早无数次领教过和珅的与众不同之处,只是随着认识时间的延长,他发现越来越摸不透和珅——行事莫测,每有非常之举,不可以常理度之——想起傅恒对和珅的评价,明瑞深以为然。

    “大哥莫要笑话我,跟你比起来,我需要学的东西多着呢!”和珅谦虚了一句,见明瑞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知机的一带马缰绳,策马往前行去,明瑞连忙跟了上来。

    “大哥可是有什么要嘱托我的么?”

    “该说的万岁爷跟叔父都跟你说了,其实也没什么要说的,我只是有些担心,福宝岁数还小,你让他去暹罗,万一……”明瑞英俊的脸上有些担心,事实上,相对于和珅来说,和琳更对他的胃口,有此担心,并不奇怪。

    “大哥,咱们认识时间也不短了,兄弟跟你说句实话,所谓‘富贵险中求’,咱们做奴才的,忠心是本分,想要光宗耀祖也是人之常情。一来和琳愿意去,二来,我也愿意让他趁着年轻的时候搏一搏——真就学那些公子哥们整日里拎着鸟笼子串茶馆斗鸡走狗?便就真的一辈子衣食无忧,平平安安,人活着有趣的么?‘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右安居士一介女流都能吟诵出如此豪迈的词句,何况我辈?”和珅颇有些热血沸腾,接着又道:“何况那郑彩蝶是他救下来的,我观察着,她对福宝好像有点意思……引娣……感情的事情谁也勉强不得,日后引娣若真的不能回心转意,这郑彩蝶是披耶达信的女儿,倒也不辱没福宝……”

    明瑞一笑,“你这做大哥的考虑的倒远,福宝有你这么个大哥也是他的福气。”一顿接着道:“既然你已经考虑的清楚,我也就不多说了。你们先走一步,过了年,迟则初五,我坐热气球去云南,没准比你们还要先到一步呢!一路珍重!”

    和珅伸拳与明瑞伸出的拳头用力一撞,“大哥,我先别过了,咱们来日再见!”说罢回身冲肃然等待的狙击营汉子们一挥手:“出发!”当先策马冲了出去,一时间马蹄声骤然响起,一路烟尘,若滚滚洪流,迎着初升的朝阳向东方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