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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谭氏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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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烽火起,战连天,哀鸿遍野,赤血染天,千年共处,百年对峙,两大帝国,龙腾、凤阳终于打破了沉寂,展开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最为惨烈的战争。

    沉默万年的大地也因为这一次的战争而又重新活跃了起来,绿林好汉、英雄豪杰如同雨后春笋一般纷纷闪现,各方势力风云变幻,皆在关注战况走势,龙腾、凤阳,最终不论谁胜谁败,世界的格局都将产生新的变化。

    当然也有人对于这些变化并不怎么关心,不过是多了些聊天打屁时候的话题罢了,对于那些只想安安稳稳修炼的修行者来说,世界版图的变化他们来说根本无关紧要。

    晨露还未消散,街道上行人已经熙熙攘攘,酒楼大开笑脸迎客,地摊小贩响锣吆喝,任外面两大帝国打得天昏地暗,作为无党无派的散修来说日子照样这么过。

    步履阑珊行走于喧闹的街道上,耳畔纷纷扰扰,目中人生百态,别有一番悠然自得的滋味浮上心头。

    “早上好,谭先生……”

    “早……”

    谭于面带微笑,对于周边人的招呼一一回应,偶尔还停下来闲聊上几句。

    当朦朦胧胧的晨光退去,谭于也穿过了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一条稍微偏僻的街道,这是凤阳都城主干道上的一条分道,远不及主道那么热闹,但也不算太差。

    这里每一座建筑都鎏金嵌玉,道路两旁只有寥寥数名摊贩,而且观其身上打扮都彰显出一股非凡气韵,显然并非主道上那些地摊小贩可以比拟。

    在主干道与分叉道的十字交汇处的夹角,谭于来到一栋古旧的二层建筑前,小楼白墙黑瓦,与其周边鳞次栉比的华丽建筑完全没有可比性,这样的建筑稀稀落落穿插在夹缝之中,所谓的夹缝求存说的就是这样吧!

    漆木的老旧大门,两侧门匾各写着“神丹妙手,悬壶济世”,横牌“谭氏医坊”,不错这家医馆正是谭于所开,在帝国首都这样纸醉金迷的地方开这样一家简陋的小医馆,只要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说他疯了,要知道就为了买下这栋旧房,谭于可是把积蓄都花得差不多了。

    掏出一把钥匙,咔嚓!推门入内后又将门合实,快步穿过正厅,入到侧室再走到后院,手一挥,一件黑影向着蹲在院落里的一人飞了过去。

    “嘿!你小心点儿,我的水晶百花肘要是掉地上了你就给我再去买一份。”此人长着一副瘦猴的模样,身手十分敏捷,细长的两根手指牢牢将飞来的东西夹在手上,另一只手“嘶啦!”一声撕开油纸,露出里面油亮的东西,诱人香味混合着热气徐徐在空气中化开。

    “咦?你不是自称妙手空空,二指能摘星的盗王么?难不成是连这么大一个暗器都接不住?”

    “去你的,你这是吃饱了的不知道饿肚子的苦,还有,你要听清楚了,我帕姆尔?达芬奇在不久的未来一定会成为伟大的盗王的。”听出谭于话中的揶揄,帕姆尔用那张满是油水的猴嘴修正道。

    “怎么样?那药的效果。”

    谭于笑了笑,与对方一起蹲在地上,就是自己也没想到,几年前的一次玩笑今日居然成真了,回忆起两人的相识与结交,不禁唏嘘。

    那时候的自己不过是一个炼体期二级的小小佣兵,而帕姆尔也不过是罗西家族的一名小小私兵,只因为对方在偷自己东西的时候被自己抓到,在经过一番激战之后,两人变了不打不相识的朋友。

    帕姆尔的理想是想要成为伟大的盗王,想要实现这一梦想,势力与实力是不可或缺的,于是便想要谭于一同建立自己的势力,不过那时候的谭于并没有同意,直到在经历了学院战争的事情后,才渐渐改变了想法,决定重新踏上纷纷扰扰的江湖。

    于是找上了已经脱离罗西家族去当名佣兵的帕姆尔,特意描绘了自己规划的美好未来,开了这家小小医馆,当然行医什么的不过是个幌子,两人专门干见不得人勾当的人凑在一起自然是做见不得人的事情,难道还真会从良?

    帕姆尔边吃边道:“还不错,他们老实多了。”

    黑暗中,一点微弱的光亮映照出荒秃的四壁,借着这点点微光可以清楚看到有三个人分别卷缩在三个角落,其中张开做,唾液流在地上,双眼翻白,模样痛苦不堪,显然已经死去有一段时间了,而另外两人各种盘膝打坐。

    嘎哒咔咔咔咔!

    一道天光刺入黑暗,将这片狭小的空间照亮,这是一座地室,两人对视一眼,同时从对方了眼里看到了一抹名为恐惧的东西滑过。

    站在地室的边缘,谭于和帕姆尔冷冷俯瞰下方脸色苍白的两人,这两人皆是佣兵打扮,一个魁梧的光头,一个披头散发的瘦子,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身前都佩戴着一枚相同样式的徽章,上面刻有盾牌和四把小剑,表示出了他们的身份与修为。

    “怎么死了一个?”谭于皱了皱眉,对自己下的要是很自信的,这短短半年来还从没死过人,今天居然就死了一个,实在是想不通。

    “别看我!昨晚还好好的。”帕姆尔咬着肘子,耸臂道。

    光头冷冷开口回答了谭于的问题:“我杀的。”

    这边话音刚落,瘦子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声泪俱下道:“先生,请您给我解药吧!小人愿意一生一世追随您左右,做牛做马,永不背叛。”

    “嘿嘿嘿!这位王智聪兄弟还真是跟你有得一拼。”

    “去,别拿他跟本盗王比。”帕姆尔撇嘴,回想起当初自己三级中阶的修为被身旁这人与那只小黑猫打趴下的场景,心里就一阵憋屈。

    谭于笑了笑,蹲下身,望向地室里状若石像的光头,问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此人恶贯满盈,专做伤天害理之事,难道不该杀?”

    “喔!”谭于眼珠子一转,接着问道:“那你说,我们是好人还是坏人?”

    “坏人!”光头不假思索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瘦子连滚带爬的躲到一边,如避蛇蝎,叫道:“大人,我与这人素不相识……”

    “行啦!你就别装了,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的底细。”帕姆尔制止了瘦子的叫喊。

    谭于继续道:“你既然说我们是‘坏人’,那么就是说你自己是好人,说明你不会加入我们了,是不是?”

    “我可没说过自己是‘好人’!”光头没有回答‘是’或‘不是’,而是纠正道。

    “唉!麻烦!你就直说吧!到底要怎么样才愿意?”谭于一拍脑门,猛得抓挠起来。

    “我早和你说过了,这大光头软硬不吃,不然早就被别人收去了。”帕姆尔一副你自找的模样埋怨道。

    “你闭嘴,生有轻于鸿毛,死有重于泰山,一切不过是价值的问题,老子就不信,这世界上还真有不怕死的人。”

    “哈哈哈……好一句。”听到谭于的话,金达利大笑起来,笑过后,续道:“‘生有轻于鸿毛,死有重于泰山’,死,老子当然怕死,没有人会不怕死。”

    “哈!那这么说你是答应了?”帕姆尔喜道。

    “两个条件,你们能做到我就加入你们,若是做不到,我就是死也不会与你们为伍。”金达利目光坚定,语气铮铮。

    “好,你说!”

    “第一,你,同阶一战,凭自身实力战胜我。”金达利就那么坐在地上,抬手指点向谭于,目光似利剑一样划破虚空,。

    “哈哈哈……”触及那慑人的气势,谭于畅然一笑,应道:“好!第二个条件是什么?”

    “等你先赢了再说。”

    “你就这么自信自己能赢?”

    “我虽然止步这个境界多年,但是到现在,同阶之中,论力量我还没有输过。”金达利仅用一只手抓起那死去之人的头颅,咔啪一下,红白迸溅,坚实的头骨竟是被他一只手生生捏爆。

    深知修行者的骨头坚硬程度要远远胜过常人,在修炼中随着修为的提高会不断淬炼,一些专门修炼淬体功法的人肉身筋骨更是能堪比命器,就如当初张家的张怀仁,其肉身就是他的本命器。

    当然,这死去之人并没有那么厉害,也不过是炼体四级,但其头骨在元气被封的金达利手中仍然如同纸糊一样,可见这金达利的力量很不一般。

    谭于眉头一扬,丢下两枚丹药给两人,道:“不愧是被人称为天生神力的金掌铜头金达利,这药能解开你们身上的毒,服下它,出来一战吧!”

    金达利二话不说,拾起丹药就往嘴里扔了进去,王智聪则是先拿在手中打量了一番,又用鼻子嗅了嗅,偷瞄了眼不远处隔了一具无头尸体的金达利,最后才小心翼翼服下。

    丹药入口,无需咀嚼,触碰到舌上味蕾唾液的刹那就已经化成了液体流入腹腔,二人立刻感觉到体内被禁锢的元气重新流转起来,力量一点点回到了自己身体里面,而且还变得更加精纯活跃,这样的感觉真是前所未有的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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