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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大裆男”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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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黄小禅“嫁接”了这双神奇的女手,有着导电电荷的催大功能,害得自己好苦,每天小便都不敢手扶了,只得背手撒尿。

    否则,裆间男物,还会无极限的疯长。

    这不,试穿旗袍妹送来的旗袍,都成了障碍,成了地地道道的“大裆男”。

    旗袍妹一边帮他试穿旗袍,一边红着脸没好气道:“喂喂,大裆男,收收,碍事。”

    黄小禅说你态度好点行不行,来求我办事,你还牛性了,这是青春期男人正常的生理现象,你懂不懂。见到它就大呼小叫的,你能不能心里阳光点,把它看成男人露在外边的胳膊和腿不就皆了?再说这又不是金箍棒,说大就大说收就收。

    黄小禅边说边坏坏的笑,把旗袍妹鼻子都气歪了:“常有理了是吧,这个样子穿旗袍,别说去李家寨给女人们治病,不吓坏几个才怪。”

    时辰不早了,旗袍妹急中生智:“来,你前边挎个药箱子,不就行了?”

    于是,男扮女装的黄小禅,一袭华丽的旗袍,身前不伦不类的挂个遮体的药箱子。

    虽为邻庄,但去李家寨,得翻山越岭,有着很远的路程。如若坐轿,得从日出走到日落。

    旗袍妹挎上一匹精神抖擞毛色锦缎般的枣红马,手揽缰绳,发髻高盘,妖娆中不乏飒爽,呼唤黄小禅快快上马,骑在她的马后。

    “不方便,不方便,那样你就没心思骑马了。”他连连摆手拒绝,心想若挨她坐在马后颠簸,自己这“大裆男”,岂不……

    旗袍妹似乎也一下意识到了什么,好看的脸蛋,涨得通红:“马厩里,还有匹满身庎疮的瘦马,爱骑不骑——”说完,挥鞭纵马,竟自率先走了,把他远远的甩在身后。

    黄小禅咧咧嘴,都说男人要骑胖马睡瘦女,怎么,偏偏给自己这“大裆男”留了匹瘦马,骑上去,岂不骨感得要命?

    李家寨,这地方好大,崇山峻岭,河流遍布,良田万顷,更甚于龙庄。

    虽叫龙庄和李家寨,其实这庄,这寨,人口、疆土及规模,要大于几个郡,这里的“庄主”、“寨主”,不亚于当地的土皇上,而且是实力雄厚富可敌国的土皇上。

    据说唐王李渊率兵反隋攻打天下的时候,经费短缺,都得来这里找李寨主和袁六爷拆借军饷,打仗,耗的是人命,拼的是银两。

    初来乍到的黄小禅,虽混在龙庄做名医,可弄不明的是,财大气粗专横跋扈的袁六爷,为什么如此惧怕李家寨。

    中途歇息的时候,一匹高大骏耸的枣红马,一匹瘦小满身疥疮的白马,被主人一起拴在溪流旁,悠闲的吃草。

    黄小禅和旗袍妹,双双坐在黛青色的蜗牛石上小憩。

    晴空朗日,溪流淙淙,翠林鸣鸟。

    本该心情不错,可二人谁也没言语。

    因为这里,就是龙庄和李家寨的分水岭,这个叫贞女坳的地方,葬着逝去不久的珍珠妹——旗袍妹的表妹,袁六爷的小三,黄小禅的心中最爱,那个跟史香香判若一人的清纯少女。

    黄小禅用马鞭轻轻的敲打着身下的卧牛石,不觉一阵心悸。

    是自己亲手救活了那个沉睡三年的珍珠妹,又亲手用短刀结束了她的生命。

    那天,他中了圈套,按龙庄的规矩,被蒙起眼睛,连闯三关,谁知三关过后,当他撩起面纱,却发现自己已经铸成大错,麻袋里装的被反缄双手堵住嘴的珍珠妹,这个自己最心仪的女人,已倒在血泊中……

    “海天火起燃落月,石头花开遍京城的日子,就是我俩来世相见的日子……”

    他不觉想起了珍珠妹临终前芊芊玉手握住他那甜甜的笑,更忘不了这附在他耳畔的呢喃细语。

    或许是有了那本《白石治百病》,或许是内心永久期待着这看似永远不可能的“石头花开遍京城”的日子,自那天起,他除了潜心修炼他的黄氏十八摸,就是疯了似的采撷石头,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石头。

    “黄小禅,你很喜欢我逝去的表妹,对吗?”挨他坐着的旗袍妹,一直在注视着他。

    黄小禅点点头,又好象想起了什么,就埋怨道:“那天,袁六爷等人叫我闯关,你身为龙庄的女谋士,肯定知道内情,是不是知道麻袋里装的是活人?”

    面对他的质问,她没有回避,点点头。

    “那,你是不是也知道麻袋里装的就是你的表妹,我喜欢并医活的那个珍珠妹?”

    她依然没有回避,点点头。

    “啪”的一下,他的手一个耳光狠狠的抽在她的脸上。

    血,顺着她的嘴角留了下来。

    “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什么?”知道这个秘密,他的情绪难以自控,扳着旗袍女的肩膀吼个不停。

    旗袍妹泪水涟涟,娇美的脸庞显现及其委屈的表情:“很简单,如果那天不这样,你就会跟表妹一个下场,谁也活不成。”

    黄小禅禁不住放声痛啼,为一个逝去的女孩,山风将他的哭声传遍旷野。

    那匹他骑来的不起眼的白色疥疮瘦马,似乎是有什么灵性,挣脱缰绳,跑过来蹭着主人的身子,似是在慰藉他。

    旗袍妹拿出香巾,边给他拭泪,边给他吃宽心丸:“黄小禅,你不要过于伤悲,庄里那个神算子,给表妹算过,表妹命为珍珠石身,会有三次重生的。”

    珍珠石身,三次重生?

    黄小禅连揩去泪水:“神算子,哪个神算子?”

    对能掐会算的风水师,黄小禅是从来不掉以轻心的。

    因为,他深谙二舅的厉害。给他移植了这双神奇女手的二舅,就是个会卜吉凶会过阴的阴阳师。

    “你来龙庄时间短,有所不知,那个神算子,就是袁六爷的小儿子,躲在**假痴不癫的那男人。”旗袍妹的表情,变得神神秘秘的。

    经她的提示,黄小禅也一下想起来了,刚才他去袁府的马厩里,去牵这匹满身疥疮的瘦马,见一个发髻凌乱蓬头垢面的少年,坐倚在马厩的栏杆前,痴痴的举目望天,当时吓了他一跳,以为这偌大的袁府,连个疯子混进来也不知驱赶。没想到竟是身世显赫的袁六爷的小儿子。

    “身为贵府阔少,缘何颠痴?”黄小禅觉得好奇。

    “前年,袁六爷在长安城抢来了这国色天香的珍珠妹,面对稀世红颜,他的小儿子也看好,就这么简单。”她告诉他,袁六爷跟小儿子,同时看好一个女人,后来珍珠妹愤然昏睡过去,三年不醒,袁六爷的这个小儿子,也因此变得疯疯癫癫的,唯一能做的,就是每每星斗满天的夜晚,倚在马厩栏杆痴痴的看天。

    “原来,竟是爷俩抢一个女人。”黄小禅慨叹的同时,不仅心中愤然,因为,他们爷俩同时看好的女人,更是自己来大唐要找的女人——那个已经逝去的珍珠妹,自己的都市恋人史香香!

    “关于龙庄的事,回来后再告诉你吧,时辰不早了,我们赶紧去李家寨。”旗袍妹伸了伸舌头,催促他上马赶路,那表情,似乎泄露是什么不该说的秘密……</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