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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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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包袱里的东西是什么韩文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过,他却一点儿也不在乎,因为“金丝甲”毕竟是一件死物,他的剑只会刺穿别人的喉咙,而不是别人的胸口。

    所以他饶有兴趣儿的在看戏,此时,李寻欢的悲剧模样倒是令他心情好了些许,任谁在雪地里光着屁股躺两天也会觉得很憋屈的!

    嗯!总之,李寻欢悲剧了,他心情反而是好了!

    房中。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巳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孙逵笑道:“你懂得什么?我若能将梅花盗置之于死地,非但从此扬眉吐气,而且……而且那好处也不知有多少。”

    李寻欢道:“还有什么好处?”

    孙逵道:“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叹道:“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孙逵道:“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他顿了顿接道:“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李寻欢道:“这就是那已不成为秘密的秘密么?”

    孙逵点了点头,又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李寻欢叹了口气,苦笑道:“财色动人心,这就难怪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来淌这浑水了。也就难怪你要杀了自己的老婆,现在,看来只怕要轮到我了。”

    孙逵道:“凭良心讲。我也觉得你死得很冤枉,可是又非杀了你不可。”

    李寻欢忽然笑了,悠然道:“凭良心讲,你觉得杀我是件很容易的事么?”

    孙逵的铁拳已将举起。此刻又不禁放下。瞪着李寻欢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现在……”

    戏,看够了!

    房外,韩文大笑道:“凭良心讲,你看他现在像是已中了毒的样子么?”

    孙逵一惊。转身,厨房的小门前。不知何时已站着个披着狐裘大氅的人,这个人他见过,像是杀鸡一样杀死了六个高手!所以他现在面皮抽搐,很害怕!

    韩文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喃喃叹着道:“一个人若想在酒徒的酒中下毒,那么无论多么愚蠢的事他只怕都能做得出来了……你说是么?”

    最后一句话他是问李寻欢的,李寻欢忽然发现韩文竟有双最动人的眼睛,可惜,他这个人实在是……太难以琢磨了!怪异到了极点!

    李寻欢望着这双眼睛,微笑着道:“果然是有缘再会,很快就会……再会啊!和赌鬼赌钱时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当着自己的老婆说别的女人漂亮──无论谁做了这三件事,都一定会后悔的。”

    韩文咂咂嘴叹道:“只可惜他们后悔时大多已来不及了!”

    孙逵呆呆地望着他们,忽然冲过去攫起了那只酒壶。

    李寻欢微笑道:“你用不着再看,酒中的确有毒,一点也不假。”

    孙逵嗄声道:“那么你……”

    李寻欢道:“酒中是否有毒,别的人也许看不出,但像我这样的酒鬼,用鼻子一嗅就知道酒味是否变了。”,他笑着接道:“这也是喝酒的好处,喝酒的人都应该知道。”

    孙逵道:“但……但我明明看到你将那杯酒喝下去的。”

    韩文淡淡笑道:“他虽然喝了下去,但咳嗽时又全都吐出来了。”

    孙逵身子一震,手里的酒壶“当”地掉在地上。

    韩文接着说道:“看来他现在已觉得很后悔,但是已来不及了。”

    上一句话,他是对孙逵说的,下一句话,他是对李寻欢说的。

    孙逵怒吼一声,吼声中已向这韩文攻出三拳,他知道,自己今天如果不能拿出点儿真功夫来,恐怕……死的会很难看,因为面前的这个人,实在是——太恐怖了!

    这二十年来,他非但未将武功搁下,反而更有精进,这一拳招沉力猛,拳风虎虎,先声已夺人。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这三拳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将一个人的脑袋打碎,却是绰绰有余。

    韩文全身都似已在拳风笼罩之下,眼看非但无法招架,简直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谁知他既未招架,也未闪避,只是轻轻一挥手。

    他出手明明在孙逵之后,但却不知怎地,孙逵的拳头还未沾着他衣掌,他这一掌已掴在孙逵脸上。他只不过像拍苍蝇似的轻轻掴了一掌,孙逵却杀猪般狂吼了起来,一个筋斗跌倒在地上。

    等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左边的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已被挤到旁边去了,脸颊骨已经被拍碎了,伤及到了脑子。

    看着倒在地上抽搐不已的孙逵,韩文咧了咧嘴,道:“啊啦啦!出手好像重了点儿……没死,估计以后也成白痴了!好了!咱们该走了……”

    话刚说完,突然间一捧粉末突然飞来。韩文避之不及,面色大变,犹自支撑摇晃了许久。倒在了地上。

    .......

    .......

    只待韩文倒下,木板门“砰”的一响!

    一个人自门外爬了进来,他看来就像是个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堆着肥肉,全身都沾染着泥垢,头发和胡子更乱得一塌糊涂。就像是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澡,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酸臭气。

    他爬着滚了进来,因为他两条腿已被齐根斩断。

    李寻欢看了一眼韩文。有些担忧,随即皱了皱眉,道:“朋友若是来要饭的,可真是选错时候了。”

    这人根本像是没听见。他虽然臃肿而残废。行动却并不呆笨,双手一按,身子一滚,已到了炉案前。

    李寻欢讶然道:“阁下难道也是为了这金丝甲来的么?”

    这人两只手又一按,蛤蟆般跳上了炉案,尸体还在这大铁锅里,金丝甲也还在这尸体上,哦!也就是那个洪汉民的身上。

    李寻欢冷冷道:“在下手里的刀并非杀不死人的。阁下若还不住手,这里只怕就又多一个死人了。”

    这人竟还是不理他。七手八脚,就将金丝甲剥了下来,看来那只不过是件金色的马甲而已,也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奇怪的是,李寻欢竟还是安坐不动,手里的飞力也未发出,只是瞪着这怪人,目中反而露出了惊惧之色。

    只见这怪人两只手紧抱着金丝甲,仰首大笑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想不到这宝贝竟到我手里了!”

    李寻欢冷冷道:“在下人还在这里,刀还在手中,阁下说这话,只怕还太早了些。”

    这怪人又蛤蟆般跳了下来,滚到李寻欢面前,望着李寻欢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嘴发黄的牙齿,他咯咯地笑着道:“你的刀既然在手里,为什么不杀我呢?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你飞刀一出,我这残废是万万躲不开的呀。”

    李寻欢也咧嘴一笑,道:“我觉得你很可爱,所以不忍杀你。”

    这怪人大笑了几声,道:“你若不愿说,我就替你说吧。”

    他大笑着接道:“别人都以为你没有中毒,但我却知道你是中毒了,只不过你的确很沉得住气,所以别人都上了你的当。”

    李寻欢神色不动,道:“哦?”

    这怪人道:“但你却休想要我也上当,只因我知道下在酒中的毒是既五色,也无味的,你的鼻子就算比狗还灵,也休想闻得出。”

    李寻欢望了他很久,才淡淡一笑,道:“阁下真的知道得这么清楚?”

    这怪人格格笑道:“我当然知道得很清楚,因为毒就是我下的!你中毒没有,我也看得出,你可以骗过世上所有的人,但却骗不过我!否则的话,我也不会出手先毒倒这个人了!”

    说话间,他还看着倒在地上的韩文。

    李寻欢的脸色虽还没有变,但眼角的肌肉已在不停地跳动,过了很久,才长长叹息了一声,道:“一天还没有过完,我遇见出人意外的事已有六七件了,看来我今天的运气实在不错。”

    这怪人道:“阁下难道不想知道是死在什么人手上的吗?”

    李寻欢道:“正想请教。”

    这怪人道:“阁下博闻广见,总该知道江湖中有七个最卑鄙无耻的人……”

    李寻欢失声道:“七妙人?”

    这怪人哈哈大笑道:“一点也不错!这七妙人当真是男盗女娼,无耻之徒,别的武功他们学不好,但迷香下毒,偷鸡摸狗,诱奸拐骗,这一类的功夫在江湖中却可算是首屈一指,独步天下的了!”

    李寻欢睁大了眼睛望着他,道:“阁下难道也是七妙人其中之一么?”

    这怪人道:“七妙人中又有个最卑鄙无耻的人,就叫做……”

    李寻欢道:“妙郎君花蜂。”

    这怪人笑道:“错了一点,他的全名是‘黑心妙郎君’,此人不学无术,连采花都不大敢,只会勾引良家妇女骗财骗色,但若论起下毒的功夫来,有时连那位五毒极乐童子都要逊他一筹。”

    李寻欢道:“阁下对此人倒清楚得很。”

    这怪人笑嘻嘻道:“我当然对他清楚得很,因为我就是他。他就是我。”

    李寻欢长长吸了口气,这才真的怔住了。

    花蜂大笑道:“阁下很奇怪吗?妙郎君怎会是个大肉球?”

    李寻欢叹道:“阁下你这样的人若也能勾引良家妇女,那些女人只怕是瞎子。”

    花蜂道:“你又错了。我勾引的人非但不是瞎子,而且每个人眼睛都美得很,只不过一个人若被斩断了腿关在地窖里,每天只给他吃一碗不加盐的猪油拌饭,他本来就算是潘安,几年后也要变成肉球了。”

    李寻欢皱眉道:“这难道是‘紫面二郎’夫妇下的毒手?”

    花蜂沉吟了半晌,笑道:“他刚才讲了个故事给你听。现在我也讲一个,只不过我这故事比他曲折,有趣多了。”

    李寻欢道:“哦?”

    花蜂道:“那年我运气不好。鬼迷了眼,竟去勾引大胡子的老婆,更倒霉的是,居然还弄出了个孩子来。所以她就非跟我跑不可了。”

    李寻欢讶然道:“原来紫面二郎说的那人就是你。他就是替你背黑锅的。”

    花蜂道:“他只说错了一点。”

    李寻欢道:“哦?”

    花蜂道:“我并没有将她卷带出来的珠宝拐走,就算我这么想,也不行,因为这女人比鬼还精,我根本就没机会下手。”

    他叹了口气,接着道:“可是那时大胡子已发觉了此事,追踪甚急,我这人胆子最小。就想找个人来替我背黑锅,所以我就要小蔷薇去勾引紫面二郎。她本来不肯,说他的脸不白,到后来才总算被我说动了。”

    李寻欢道:“原来你两人竟是串通好的。”

    花蜂道:“那时我若索性将计就计,甩手一走,倒也没事了,可是小蔷薇从大胡子那里卷带出的珠宝实在不少,我又舍不得,所以我就跟她约好,等到这件事稍微平静些的时候,我再来找她,将紫面二郎踢开。”

    他又叹了口气,才接着道:“但我却忘了天下没有不变心的女人,她跟紫面二郎朝夕相处,居然动了真情,等我再来找她时,他们两人竟一齐动手,将我击倒,又斩断我两条腿,让我受了十几年的活罪。”

    李寻欢皱眉道:“她为何不索性杀了你?”

    花蜂苦笑道:“我若了解女人的心,也就不会变成这样子了。”

    这次他叹气得更长,接着道:“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很了解女人,所以才会有这种报应,一个男人若以为自己了解女人,他无论受什么罪都是活该的。”

    李寻欢也叹息了一声,道:“这故事的确比方才那故事有趣多了。”

    花蜂道:“最有趣的一件事你还未听到哩。”

    李寻欢道:“哦?”

    花蜂道:“你中了我的毒,非但用不了力,而且三个时辰之内,就非死不可,所以我现在绝不杀你,让你坐在这里慢慢享受等死的滋味。”

    李寻欢淡淡道:“这倒用不着,等死的滋味,我也享受过许多次了。”

    花蜂狞笑道:“但我却可以保证这必定是最后一次!”

    李寻欢笑了笑,道:“既是如此,阁下就请便吧,只不过……外面风雪交加,冰雪遍地,阁下这样子,能走得远么?”

    花蜂道:“这倒不劳阁下费心,没有腿的人,也可以骑马的,我已听到外面的马嘶,而且中气很足,想必是几匹好马。”

    他大笑着往外面爬了出去,还挥着手笑道:“再见!再见!”

    李寻欢也微笑道:“慢走慢走,恕在下不能远送了,实在抱歉得很。”

    ........

    ........

    看着倒在地上的韩文,李寻欢叹了口气,道:“起来吧?还装什么啊?”

    “嘿嘿嘿!”,韩文干笑几声从地上起来了,扑了扑身上的土,赞道:“小李探花不愧是小李探花,竟然连这个都能看得出来!眼力真是厉害啊!”

    李寻欢微微蹙眉,道:“你早就看出我中毒了?为什么装作中毒?你对金丝甲不动心吗?”

    “嗯……玩具!”,韩文很不屑的摇了摇头。道:“那就是一件玩具,试问,它能挡得了你的飞刀吗?呵呵!他能挡得住我的剑吗?我只不过想放长线儿。钓大鱼,看看有多人会蹦跶出来,然后将他们全都抢劫了!”

    “呃……”;

    李寻欢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了。

    外面马嘶不绝,蹄声渐渐远去。李寻欢静静地坐在那里,望着桌子上的酒壶。

    一壶酒已空了,另一壶还有酒。

    李寻欢拿起酒壶嗅了嗅,又喝了一口。喃喃道:“果然是五色无味,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确不错。”他又喝了一大口,闭起眼睛道:“这酒也的确不错。喝一杯也是死,喝一壶也是死,我为何不多喝些,也免得糟蹋了如此好酒。”

    他竟真的将一壶毒酒全都喝了下去。

    “你还真的不怕死啊!好吧!看在你给我这一件儿狐裘大氅的份儿上。我帮你!追上他。就有解药,你就不会死!”,韩文笑吟吟的说道,说完,向外走了去。

    李寻欢也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

    雪地上蹄印交错,直奔东南。

    虬髯大汉也来了,二话不说。背负着李寻欢,便在雪地上追踪着蹄印狂奔。因为一句话——

    “只有在两个时辰内,找到一个双腿被斩断,就像肉球般的人,小李探花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因为下毒的人必有解药。”

    这是在他前边儿的韩文说的话。

    虬髯大汉几乎将每一分力都使了出来,眼泪已在他眼眶下凝结成冰粒,寒风迎面刮来,就像是刀。

    忽然间,寒风中传来一声惨呼。

    虬髯大汉面色变了,稍一迟疑,全力向惨呼声传来的方向奔了过去,他首先发现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

    他窜人雪林,整个人就忽然僵硬。

    他总算找到妙郎君花蜂了,可是他找到的却只是花蜂的尸体!

    花蜂的人已变得像是个刺球,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有飞镖,有袖箭,有银针,五芒珠,毒蒺藜……

    虬髯大汉面上也不禁露出伤感之色,这人的遭遇实在太惨,他被人锯断了两条腿,又被人像猪一般囚禁了十余年,到最后还被人当成了个活靶子。

    但想到这人一死,李寻欢只怕也要陪着他死,虬髯大汉的伤心立刻就变为了悲愤,嗄声道:“就是这人?”

    他还抱着一丝的希望,希望死的这人并不是李寻欢要找的人,但李寻欢却叹息了一声,道:“错不了的。”

    虬髯大汉咬了咬牙,脱下身上的皮袄,铺在树下,再扶着李寻欢坐了下来,勉强笑道:“解药也许就在他身上,他一死反而省事了,我去找找看。”

    李寻欢也勉强一笑,道:“小心些,暗器大多有毒,千万莫要割破了手。”

    他自己已命在俄倾,却还是一心惦记着别人的安危。

    虬髯大汉只觉胸中一阵热血上涌,勉强忍下了已快夺眶而出的热泪,一步窜到花蜂的尸身前。

    只见他蹲在那边,匆忙地搜索着,但过了半晌,两只手才停顿了下来,却久久无法站起。

    李寻欢道:“没有?”

    虬髯大汉喉头哽咽,已说不出话。

    李寻欢淡淡一笑,道:“我早就知道我绝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他被人囚禁了十余年,身上怎么会还带着解药呢?”

    虬髯大汉握紧拳头,打着自己的脑袋,喃喃道:“我若知道是谁杀了他,就有希望了,他的解药也许就是被那人搜走的!”

    李寻欢闭起眼睛,满面俱是空虚落寞之色,道:“也许是的,也许不是……”

    韩文突然笑道,道:“可是他中的这些暗器都是极常见的,江湖中人人都可能用这些暗器,五芒珠虽本是方外人用的,但近年来也已流俗。他身上中了这么多暗器,显然不是一个人下的手。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想想,有没有人可以办到?”

    李寻欢蹙眉:“嗯?”;

    他呼吸沉重,竟似已睡着了,或许他对别人的安危。念念于怀,但对自己的生死,他却全未放在心里。

    虬髯大汉还在不停地敲打着自己的手。忽然跳了起来,大喜道:“我知道下手的人是谁了。下手的人只是一个人,这十三种暗器全是他一个人发出来的。”

    韩文挑了挑眉毛,笑了:“他中的这十三种暗器,无论任何一种都可以置他死命,但那人却硬要将十三种暗器都钉在他身上才过瘾,这种残酷毒辣的疯子。江湖中哪里还找得出第二个。”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不错,只有一个。就是千手罗刹!妙郎君到头来还是要死在女人手里!”

    虬髯大汉拍手道:“对了,除了千手罗刹外,别人也无法将十三种暗器同时发出来……”

    他忽然顿住语声,瞪着李寻欢。道:“你早就看出来了?”

    李寻欢嘴角泛起一丝苦笑。道:“看出来又有什么用呢?千手罗刹行踪飘忽,早已不知走到哪里去了,我们反正是找不着的。”

    虬髯大汉厉声道:“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不必找了,你只要找些酒给我喝,让我坦然而死,我已经很感激你,我现在已很累……非常累。只想好好地休息休息。”

    虬髯大汉噗地跪了下来,热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嗄声道:“少爷.我知道你已很累了,这些年来,你从来也没有一天快乐过,只有悲伤和愁苦,这的确比任何事都容易使人觉得劳累。”

    他忽然紧紧扶起李寻欢的肩头,大声道:“但少爷你绝不能死,你一定要振作起来,你若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死后还要背负着浪子、酒鬼的恶名,老爷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的。”

    李寻欢紧紧闭着眼睛,眼角的泪珠已凝成冰珠。

    但他嘴角还是带着微笑,道:“浪子、酒鬼,也没有什么不好,总比那些伪君子、假道学好得多了,韩先生!你说是吗?”

    韩文撇撇嘴,道:“也许吧!谁知道呢!”

    虬髯大汉满面热泪,嘶声道:“可是……可是少爷你本该是天下最有作为的人,你的好处谁也比不上,你为何定要如此自暴自弃,自伤自苦,为了林诗音那女人,这值得吗?”

    李寻欢目中忽然射出了光芒,怒道:“住口!你竟然叫她的名字?”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黯然道:“是。”

    李寻欢瞪了他半晌,又合起眼睛,叹道:“好,你要找,我们就去找吧,可是天地茫茫,我们剩下的时候已不多了,你要到哪里去找?”

    “我想!我已经找到她了!”,虬髯大汉刚想背负起李寻欢,突然间,韩文开口了。

    他正在仰着头,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掉在他身上,他随手一拂,手中的这片积雪上竟凝结着血花!

    积雪的枯枝上,竟还有个人。

    一个死人!一个**裸的死人!女人!

    她被人塞在树桠里,全身已冻得僵硬,一枝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

    李寻欢他们只注意到雪地上花蜂的尸体,全没有留意到她,虬髯大汉双臂一振,苍鹰般扑了上去,将她卸了下来。

    只见她脸上已结着一层冰霜,看来就像是透明的,使人完全看不出她的年纪,只能看出她生前是个很美的女人。

    李寻欢惨然一笑,道:“我们果然找到她了,这只怕也算皇天不负苦心人吧。”

    虬髯大汉紧握着双拳,恨恨道:“千手罗刹虽然毒辣,但这人杀了她后,为何还要剥光她衣服……”

    李寻欢叹道:“这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

    虬髯大汉眼睛一亮,道:“不错,据说千手罗刹最重衣着,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以金丝织成的,还缀着明珠、美玉。”

    李寻欢苦笑道:“鹿角若无茸,羚羊若无角,也不会死于猎人之手了。”

    虬髯大汉道:“但这人杀她,本是为了金丝甲,他得到了金丝甲这样的武林异宝,还不肯放过一件衣服,如此贪心的人,世上只怕也不会有第二个。”

    李寻欢道:“不错,只有一个……”

    这次虬髯大汉却抢着道:“棺材里伸手,死要钱……”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再拔起她身上这根短矛看看。”

    这只短矛制作极精,上面还镶着块翡翠。

    李寻欢道:“施耀先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他会舍得将如此值钱的短矛留下么?”

    虬髯大汉皱眉道:“江湖中用如此华贵兵刃的人本就不多,这莫非是那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留下来的?”

    李寻欢道:“一点也不错,这正是他们两人一齐动的手。”

    虬髯大汉道:“这两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同炉,又怎会凑在一起的呢?”

    李寻欢笑道:“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施耀先怎会不做?”

    虬髯大汉一拍巴掌,展颜道:“这就好办了,在这么冷的天气里,潘大少绝不肯骑在马上挨冻,更不会走路了,他一定要坐车,只要坐车,我们就追得上!”

    “有意思!都是有意思的人!咱们出发吧!”,韩文笑着,笑的很高兴,为什么?因为他终于碰到有钱人了!他对有钱人一向是很——喜欢的!喜欢他们的钱!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若是以往,只怕他现在已经不为这种事情操心了,因为这段时间已经足够办妥了;

    在,没办法啊!这个穷乡僻壤的破地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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